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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
发布者:丁铃  发布日期:2023-12-27 查看:400 次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各二级学院、科研机构:
近日, 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《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牢记“国之大者”。坚持自信自强、守正创新,坚持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,以育人育才为中心、体系构建为主线、能力提升为重点、深化改革为动力,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,锚定“走在前、开新局”,在实践中发现真问题、研究真学问、解决真困难,推动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成果,加快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,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。
二、选题原则
(一)坚持方向性。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,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。要坚持立德树人,旗帜鲜明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,将党的创新理论引领贯穿课题研究始终。
(二)突出导向性。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,面向经济社会发展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、学术体系、话语体系和知识体系,积极回答中国之问、世界之问、人民之问、时代之问。
(三)注重科学性。准确把握科学研究的规律,精准选择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,科学制定研究方案。按照有组织科研要求,打破校际、院系、学科边界,加强学科交叉融合,合理组织研究力量,创新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。
(四)强化创新性。要着眼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,提炼标志性概念、原创性理论,构建自主知识体系,提升资政能力。理论成果要突出原创性、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,应用成果要力求现实性、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项目要求
面上项目。面上项目应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从生产、生活和社会实践一线中凝练问题,结合自身学术专长,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。
鼓励但不局限于从以下方面开展研究: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、贯彻落实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战略部署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等方面;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齐鲁文化、黄河文化、廉洁文化等方面;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、海洋强省、数字经济、乡村振兴、“双碳”、法治建设、知识产权等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方面。
(二)人员要求
1.项目申报人须为我省高校从事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,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,能够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。其中,高校思政(辅导员)专项申报人须为山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人员、在岗专职辅导员,从事学生工作须满 3 年。
2.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。
3.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,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5 人;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,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。每人申报和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 2 个。
4.已承担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;经查实,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、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的人员,不得申报。
(三)研究周期。
研究周期一般为 1 年(计算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),原则上不超过 1 年半。
四、申报说明
我校申报限额为面上项目2项。
各学院经过初审,择优推荐项目进行申报,教务科研处将聘请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,择优推荐2项项目上报。
五、申报方式及时间
申报人须认真填写《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(A表)》、《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活页(B表)》、《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),上传至泛雅教科研平台(http://sdor.kypt.chaoxing.com/)。
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4日,填报我校泛雅教科研平台;
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,教务科研处聘请专家进行评审;
2023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,入选教师根据分配账号在“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系统”进行填报。
咨询电话:0538-5397732。
教务科研处
2023年12月19日
材料提交时间:
2023-12-19至2023-12-24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,点击进入在线申报: